Ferry's profile《豺狼的詩篇》BlogLists Tools Hel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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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5/2007

    64

    向十八年前在北京天安門廣場抗爭的烈士們致敬。
    5/30/2007

    問教徒

    一個教徒如果行為道德操守有問題:
    可能性 A,那個宗教是好的,是導人向善的,
    但是那個人並不跟從,那個人不能算是該教的教徒。
    可能性 B,那個宗教並不是導人向善的,是教壞人的。
    可能性 C,那個宗教是好的,那個人本來也是好的,
    但是有些人並不跟從,而那個人信了那些人歪曲了的所謂真理。

    有沒有人可以告訴我,
    如果作為一個教徒並不需要擁有比一般人更高的道德基準,
    如果作為一個教徒並不需要擁有比一般人更懂得尊重別人,
    那麼該宗教有甚麼存在意義?
    那麼該教教徒為何享有特權?

    有沒有該教教徒可以告訴我,
    一個抄功課、考試作弊、侵害智識產權、
    浪漫食物能源、不守承諾、不尊重別人及說謊的會是個怎樣的教徒?
    5/22/2007

    對聖經被投訴感到不滿的人之我見

    唉~ 投訴學生報的人又何嘗不是斷章取義?
    我雖然不讚同他們的做法,
    但卻是很合邏輯,
    他們只是用極端的例子或幼稚的行徑去諷刺淫裁處及投訴學生報的人
    同樣是幼稚與沒有準則或是雙重標準的做法。

    你感受得到的憤怒,正正是辦學生報的人被人祭旗的同等怨憤呀~

    作為大學生,學術及言論自由被無聊人所侵犯時,大家有沒有反抗呢?
    (雖然他們的確是眼高手低,編輯經驗不足,但不該至落得要被起訴吧?)

    像歷史般記載並不是合理的理由可以讓影視處僭越淫裁處不把bible送儉呀~
    如果這樣可以成立的話,那麼生果東方太陽三份垃圾報紙便可任意把血肉模糊的死人相天天登在A1,
    他們不單是像歷史般記載,而且是在報導真實發生過的事呢~
    再說影視處的理由實在是不合理,如果是源遠流長就可以不用送儉,
    那麼有人把漢代的春宮圖發放又怎樣?
    同樣地這個說法本身也抹殺了學生報會有源遠流長的可能性。

    p.s. 如果是佛經被人投訴的話,大家會否站出來說話?
    受過高等教育的我們,是應該學懂對事不對人的。
    5/11/2007

    還談甚麼民主?連自由都沒有了!

    香港,認真好笑。
    先有認叻去攪全球第一宗告人用 BT upload 野,
    而家連貼甜相既 link 都會俾人告,認真離譜。
    就近日中文學生報情色版問題,
    可見他們至少有一樣東西正確,
    (老實說他們的話甚為合理,只是問卷部份有點過激。)
    就是香港的確越來越走向一元化及將性扭曲,
    要求人的慾望只能私下在腦中想像而不能討論?
    那就是香港的所謂性教育的絕對失敗,
    你只能從書本上學到男女性生理上有甚麼不同,
    卻近乎沒有談及心理或社會現像。
    這又令我想起不久前港台的一集談及同性戀的紀錄片遭打壓的事,
    要是警察們真的食飽飯冇屎屙的話,
    先去搜查自己的電腦,然後拉自己上庭。
    99% 既家庭個人電腦中總會有三樣東西的其一:
    - 甜野
    - 老番 software (不論 copy 或是 crack 的)
    - download 返黎歌同戲或者劇集

    香港至少有一半人用老番 Windows,但又冇人拉,
    有 cracker 去 spy 大公司 commercial secret 又冇能力捉,
    可見香港警察只有能力去處理一些小學生都識的事情上。

    說回正題,長此下去,
    即是說將來在互聯網連討論性也不行,
    因為現在的弱智思維定義性等如不雅及淫穢。

    再說遠一點,如果 23 條立了法,
    那到時我們在 Internet 便甚麼也不能說,
    那些閒人見你在 Internet 批評政府的政策,
    輕則罰款,重則視你如間諜。

    還說甚麼擁抱 web 2.0 的來臨,
    對不起,香港的一元化思維只適合停留在 RS-232 direct connect 的時代。

    作為大學生的我,對這個判決完全覺得是對人民思維的強烈侮辱,
    有人貼甜 link,沒有人強逼你要click去看,
    看了又要去投訴,那個人除了是白痴的還可以是甚麼?
    2/12/2007

    扭曲人性?

    有鑒近日香港電台掀起節目不夠持平風波,特此聱明:
    1.以下言論乃個人意見,並不是鼓吹「婚前性行為」。
    2.以下言論旨在導出思維謬誤,並非作對任何人仕或團體之攻擊。
    (我都覺得好煩,但要考慮世間愚昧的人太多,有必要澄清。)

    馬時亨長女信教更堅貞
    逾半大專生接受婚前性行為 三成介意伴侶非處子

    這些報導實在有很多令人摸不著頭腦的東西,且暫舉數例:

    1.馬太則說,女兒10多歲時,她已用聖經教授這方面的知識,認為「神的說話」較她的說話更權威。

    那為甚麼生物學課程當中要有生殖系統?
    當我們相信只要甚麼也不做,處女甚至沒有男性的精子也可以懷孕,
    唔知點解就"咇"一聲生左耶穌的話...
    - 咁點解上帝造人會有生殖器官??
    - 醫院還需要有婦產科嗎?(近日有關內地孕婦的問題也不存在了)

    2.21歲的波波回憶16歲時和女朋友因一時好奇和雙方獨處環境下初次發生性行為,自此便不能自拔。[1]
    除了繼續和女友發生性行為外,他一星期至少一次瀏覽色情網頁,看得興奮時便自慰發泄。
    他說過程中萬分內疚,最後決心透過信仰戒掉這些習慣,現時會盡量規限上網時間,多做運動以免終日沉溺色情網頁。[2]單身的他說,會找一個能作終身伴侶的女朋友。[3]

    這段包含了很多疑問:
    [1]:自我控制能力差但將責任推到性行為上?
    [2]:a. 暗含"繼續和女友發生性行為"為錯事。
    b. 暗含"用其中一種正確途徑去解決生理需要"為錯事。
    c. 暗含"信仰"不容許"和女友發生性行為"及不容許"用其中一種正確途徑去解決生理需要"。
    d. 暗含上網時間長 = 沉溺色情網頁。
    [3]:a. "一個能作終身伴侶的女朋友" 跟他之前所說的有甚麼關係?
    b. 暗含能發生性行為的女朋友就不會是一個"一個能作終身伴侶的女朋友"?
    c. 希望唔會因為那位人兄因為 b.而同之前女朋友分手吧... =_=

    3.關於某宗教強烈反對「婚前性行為」:
    個人覺得:
    - 害人的封建思維復辟。
    - 好不幸地我身邊所認識的人當中,亂攪多角關係甚至濫交者竟不乏該教信徒?
    - 保持自己為處子之身沒有問題,但如果只為了希望另一半係處而要保持自己係處的話,
    呢種封建自私的害人思想實在不知所謂。唔係處就一定係濫交?唔係處就一定唔係真愛?
    咩年代呀... 小龍女夠唔係處喇... 不幸地被人侵犯的人豈不是以後不能做人要自殺了?

    我認為,兩個相愛的人,情到濃時,發生關係實在正常。
    此仍是人類,甚至生物進化的一項遺傳:跟認為合適的另一半生育下一代。
    這就是為甚麼情到濃時會有想發生性行為的衝動,那是大腦分泌出來的興奮激素。

    1.「戀愛純為滿足感情」實在是自欺欺人的話,
    唯一例外就是假如一生一世從不相見,只用語言及文字溝通的感情才有資格這樣說。
    需知道接吻、擁抱也是性需要的一部份,並不是只有性行為才是。
    (看,這就是封建思想下人們所習得的所謂性知識。)

    2.就是因為這些抑壓人類自然需要、扭曲人性的思想才會產生那麼多社會悲劇。
    君不見每年世界各地都發生神父孌童,教友被侵犯的事件嗎?
    若他/她們能夠破棄這些迂腐的思想,按適當的途徑解決生理需要,這些事理應會減少吧。

    3.宗教理應一直朝著進步的方式演進。某宗教近年來都慢慢將某些教義的定義與時並進,
    令更多人能夠理解與接受。但何解今天卻走回頭路? 是宗教內部教會間的分歧,
    還是整個宗教的思維的一個倒退?

    p.s. 題外話,有些人覺得我很喜歡批判某宗教甚至痛恨。那明顯是對我的不理解。
    從來我最痛惡的,是絕無道理可言、不肯用腦思考、出賣誠信的人之人。
    可悲的只是這些人大部份不知何解都存在於某宗教內而已。
    12/30/2006

    Thanks god to punish the innocents

    以下言論旨在導出思維謬誤,並非作對任何人仕或團體之攻擊。

    (為免被某部份小器的人所誤會,以後所有旨在導出思維謬誤的文章皆會加入以上這兩句。)



    quote from 一位好朋友的 blog:

    區樂民 <<痛苦>>

    一個醫生到理髮店剪頭髮。理髮師頗健談,論及宗教:「我認為世界上根本沒有神。」

    「為何這樣想?」醫生問。

    「你看看世界,四處都有殺人、放火、強姦、打劫。如果有慈悲的神,祂怎會讓痛苦存在?」理髮師說。

    「說得也有道理,」醫生點點頭道:「我認為世界上根本沒有理髮師。」

    「怎會沒有呢?我就是理髮師啊!」

    「剛才我在街角看見一個流浪漢,頭髮又長又亂;如果世上有理髮師,那個流浪漢的頭髮怎會那樣子?」醫生問。

    「因為他沒有來找我呀!」理髮師說。

    「世上有痛苦,不是因為沒有慈悲的神,而是因為人沒有找祂。」醫生正色道。

    理髮師似有所悟,頓了一頓,搖頭說:「即使人人都找到神,痛苦還是會存在;例如我有一個親戚患了末期肺癌,癌細胞壓著神經線,痛極了。」

    醫生想起已亡的教宗,回答道:「當人找到神,患病時仍會痛,但不苦。」



    我的回應是:

    不合理。

    找了神(包含所有神)是否等如不會或不可能(被別人殺死、被別人放火、被別人強姦、被別人打劫)?

    定還是... 給別人(殺死、放火、強姦、打劫)會痛,但不苦?

    身為醫生都這樣不理智,病人的生死還可以交付給他嗎?

    還是說,找了神的話給他醫死了,會痛,但不苦?

    讀過基本邏輯學的人(或單憑人類天賦的理性)得知,

    該醫生原本想用利用理性的方法去說服理髮師,

    但礙於該醫生(還是筆者?)對理性有所缺乏,

    導致犯了令人一眼就看得出的謬誤

    (Fallacies of False Analogy 不當比喻的謬誤)。

    原因:

    1."被別人強姦" 與 "不去主動剪髮" 跟本風馬牛不相及,

    "被別人強姦" 並非出於自願,"不去主動剪髮" 卻出於自願,

    "被別人強姦" 主體被動,是被人傷害,

    "不去主動剪髮" 主體主動,是自己決定的。

    2.理髮師在一般情況下替人理髮需要收費,

    當然也有例外,但不代表流浪漢去找理髮師,

    理髮師就理所當然地替流浪漢理髮,

    難道醫生認為流浪漢有錢去理髮但卻又喜歡露宿?

    (該醫生不是連基本的知識都沒有吧,否則他就在詭辯。)

    再加上,找神去滿足自己的一些心理是不用收費的,或是無條件的。

    否則那個是甚麼神? 不信也罷。

    故此將理髮師升格到神級去討論又是不當比喻。



    由此可見,該醫生的論點是有問題的,也就是說不足為信。

    而且看來理髮師的理性更高,難道筆者是想我們看出這點才把醫生描繪得那麼不合理?



    開個玩笑說,對一個有信仰的女孩說:

    「妳找了神對吧? 妳介不介意我強姦妳? 會痛,但該不會苦的。」

    下埸不就是給該女孩用粗言問候就是給女孩報警告你性騷擾。

    也就是這種言論充滿歪理(及娛樂性)的最佳例子之一。




    (或許每年那麼多風化案發生(傳媒久不久就有刊登某教教徒性侵犯教友等的報導),都是因為這種悖理而存在的。)

    p.s. 人有信仰不是錯,信仰本身沒有錯,

    錯在人類的錯謬思維將本來導人向善的道理曲解成自以為是的「最高真理」。

    把自己升格為神。



    小弟才疏學淺,如有錯謬,歡迎指正。
    11/3/2006

    公平與尊重 又一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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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poiler: 以下內容純屬個人意見,內含不雅用語及粗口,

    列為 PG 家長指引系列,敬請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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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話說有親友上年清明節去拜會先人,
    去世已有十數年外公生前對那親友最為痛鍚。
    但基於某種理由,他不肯給外公上香拜拜,
    相對於外公生前對他的痛愛,那只是個卑微到極的要求,
    用不著十秒便完成的動作。
    他堅持要用自己的方式去掉念,正當家人都變得有點疆時,
    我送了那親友一記耳光。(以香港而論我是長孫輩故沒有問題)

    全場寂靜。

    他當然狠狠的望著我,我說:
    "你是中國人,這是傳統,這是習俗,這是禮貌,這是尊重,這是外公,
    不是黑暗祭禮,不是犧牲儀式,不是宗教,不是撒旦,
    做你身為外公最痛錫的人應該做的,不要在我面前拿耶穌上帝跟我撒野!"

    即使他極不願意地敷衍了事,我還是要他知道:
    難道我又可以只跟據自己的方式喜好,
    帶個紙札公仔到別人進行基督教掉念儀式的地方燒掉,
    然後洒到滿地溪錢再吹de da?

    學習甚麼叫禮貌和尊重吧,小朋友。
    要是你穿著鞋在中東地區跑進當地的清真寺跳舞,
    (suppose 這是你朝拜的方式),
    那麼你準備定提早上天堂跟你的上帝團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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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強姦未成年少女,自己做完上到 court 都仲好意思去求情減刑,
    咁不知廉恥既,連做狗到不如。
    幫條友求情減刑既,不能算是人,正一畜牲。
    全能既上帝,你能唔能夠俾番個處女膜個女仔?
    你能唔能夠刪除佢慘痛既記憶?
    你能唔能夠係事情發生之前阻止條友?
    人地留下一世不可磨滅既烙印,你再大能都復完唔到架仆街。
    全能你老X! 不知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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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13/2006

    心情有點 down

    首先呢排唔知做乜訓得唔好。

    二黎實在遇到好多原來唔鍾意識人但又係 internet 度 add 人既怪人,好累。

    三黎經常俾人 label 左 "唔駛上堂 = 好得閒" 呢個怪道理。

    四個腦真係好多野諗,財政又開始有問題。

    10/8/2006

    請給孩子們真正的愛

    以下節錄自 《蔡瀾:教育的革命》

    「迂腐的制度下,產生迂腐的主管人員,大家死守一套過時的規矩,
    按本子辦事,教出一群不快樂的學生來。」

    「不快樂的孩子畢業了,走進不快樂的社會,
    養下不快 樂的後輩。怪不得,有那麼多人不快樂了。」

    「做父母的不快樂,所以也不要令得他們的子女好過 ,
    借愛護他們的名義,填鴨式地要他們課外學這個 ,
    學那個,鋼琴呀,芭蕾舞呀。補習學校的荷包脹了,
    那麼多的家長千方百計送錢來,收取後洋洋得意,
    自己冠上補習天王的銜頭,叉著手,拍張照片登廣告。」

    看畢該文及《女王的教室》教室後,
    又令我想起今年慶祝生日時友人們對生孩子與教育的激烈爭論,
    至今仍歷歷在目 ( 因為好像完全無視了我的存在 ) 。
    說起那天其實我也心情複雜,跟我慶祝不是該令我高興嗎?
    我也想各位開開心心的,但結果是,
    當日在座不是黑面就是一面呆滯疲憊甚至面露不快,
    就好像夾硬要他們來的,為了來而來。
    要是不想來的話,說真的可以不來,錢我可以自己俾。
    下年都係... 算了。

    說回正題,馬田傳統式愛的教育是絕對正確,
    但問題現今社會的制度不適用,
    我覺得把子女帶離這個城市,像蔡瀾的朋友一樣,
    然後再用愛的教育教他做人的道理,也能成為人才。
    但在這個問題制度下仍要生存的話,
    以殘酷來訓練意志,以無情使自己堅強或許用得上。

    即使是複製出來的人也是宇宙上的唯一,
    更何況是我們的子女? 先天的東西我們控制不了,
    但我們有的就是操控我們命運的能力。
    縱使你是孩子的父母,但你絕不能控制他們的命運。
    那是他的生命,不是你的生命。
    你要引導他,不是控制他。
    要是你沒有能力令自己的子女明白唯一的重要性,
    你跟本沒有資格去做人父母,又何必在這問題上拗得你死我活?
    即使你有能力花上四百萬,甚至四億又如何?
    說到底還不是一個自私的人,借著愛他的名義說要給他最好的,
    卻把他的命運活生生扼殺,將他變成自己想要的木偶?

    這種所謂愛,
    比阿久津的教學還不是更加無情、殘酷和恐怖?
    9/1/2006

    關於《女王的教室》

    係阿佑xanga 見到佢對有家長投訴《女王的教室》既一d 睇法,
    我又順便發表下自己既個人見解:


    我覺得女王的教室係好野黎...
    日本仔雖然係衰有軍國主義,但係佢地好明白,有需要俾小朋友知道現實世界有幾殘酷,
    呢套野就係解釋呢樣野,對小朋友黎講真係有d 過火, 但係個miss就係為佢地好,
    佢地細個體會到人與人之間既鬥爭,就唔會等到大個先至一下子接受唔到俾社會淘汰,
    而家d 後生太舒服喇, 有邊個細路要捱? 所以你見點解香港既新一代個個都咁唔掂.
    講番正題, d 家長好心投訴前就掉曬屋企 d 垃圾刊物同垃圾報紙先喇,
    最憎d人一路鬧又一路俾錢睇, 佢地將自己下一代變曬做溫室小花只會害死佢地...

    8/27/2006

    女星被偷怕了連劇照的尺度都不過的照片竟引起社會公忿?

    在糖的blog 看到有關對近日某女星被偷怕而引起社會公忿的回應,
    我在糖的blog中也有留言,現順道把自己的回應貼上。

    社會上有甚麼樣的刊物,只因社會上有甚麼樣的讀者。
    有甚麼好鬧?
    叫那本垃圾停刊之餘,也順便叫自己把腦袋放到馬桶沖洗一下吧。
    君不見除了該垃圾刊物外,三份垃圾報紙每天仍都在香港九成的人手上呀~
    偷拍的你可以說厚顏無恥,但你也可以說是專業。
    (為兩餐,上頭叫你做,你可以說不?)
    被偷拍的你可以說可憐,但你也可以說是不專業。
    (臨埸演技誇張失實得連同伴也眼露兩分不悅。)
    結論:一埸不知所謂的鬧劇。
    很多年前的某個深夜,重播著某天的《五稜鏡》節目。
    雖然只是短短的五分鐘,但節目主持卻說了一句令我一直牢記至今的慧語:
    「想知道你的下一代的修養有幾多,看看你今日在看甚麼刊物便一清二楚。」